时间:2022-12-09 03:23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轻微事故5日内;
一般事故15日内;
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你可以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要求交管部门尽快作出责任划分。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认定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须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需要双方到场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用双方都到场,因为在当时处理这个案件的时候既然当事人已经选择了交警介入,那么交警就相当于法律的存在了,交警那边生成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话,就已经是权威认定了,只需要一个当事人在上面签字,认定书就从法律上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