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8 11:08
等式的性质:1、在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值,等式依然成立。2、在等式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除数不为0)同一个值等式仍然成立。3、在等式有意义的前提下,在等式两边同时取任意次方,等式仍然成立。
4、在等式有意义的前提下,在等式两边同时开任意次方,等式仍然成立。5、在等式有意义的前提下,等式两边同时取倒数、相反数,等式仍然成立。
6、等式的对称性:a=b,则b=a。7、等式的传递性:若a=b,b=c,则有a=c。8、等式的可加、可减性:若a=b,c=d,则a+c=b+d,a-c=b-d。
9、等式的可乘性:若a=b,c=d,则a×c=b×d。10、等式的可除性:若a=b,c=d,则a÷c=b÷d。(c、d都不为0)注意:如果a=b,则a±c=b±c(c为任意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