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7 16:07
失业证的办理手续是: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2、到本街道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街道办理。
办理失业证须带以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其他要求: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等。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