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6 06:2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建立所遵循的原则是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国务院在2003年5月9日颁布并开始实施的文件,在文件中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国务院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于突发事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等。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的事件,比如重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疫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