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17:08
标题里可以有标点符号吗?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标题里是可以有标点符号,但是标点符号不能乱使用,具体要求是:
1、文章的标题不管是一个词语、单句还是复句,句末都不加句号。因为句号表示一句话完了,而标题是作者对全文内容的概括,没有用句号的必要。
如:《孔乙己》(鲁迅)、《人民解放军百万大军横渡长江》(毛泽东)、《正确的观察 错误的抽象》(《语文学习》1991年第6期)。
2、文章标题是复句,中间可加逗号,句末仍然不用句号。
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初中语文第五册)。
3、标题中间可以加顿号、逗号。
如《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高中语文第五册),《地球,我的母亲》(郭沫若)。
4、标题表示疑问或感叹语气的,可以加问号或感叹号,也可以不加。
如《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鲁迅),《让青春发出光和热吧!》(秦牧),《别了,哥哥》(殷夫)。
5、标题中可以用破折号、省略号。
如:《大堰河——我的保姆》(艾青),《生命最珍贵的……》(1998年湖北省荆门市中考作文题)。
6、标题中可以用冒号。
如:《语感:一个理论与实践的热点》(《语文学习》1993年第3期)。
7、标题中可以用引号、书名号。
如:《“友邦惊诧”论》(鲁迅),《〈呐喊〉自序》(鲁迅)。
8、标题中可以用间隔号。
如《沁园春·长沙》(毛泽东)。
9、由两句话或两个短语构成的标题,除上面说的用逗号或间隔号外,也可以在中间空一格。
如《着意锤练 平易自然》(《语文月报》第218期)。
10、如果文章标题有副标题,在副标题前要用破折号。
如:《为了周总理的嘱托——记农民科学家吴吉昌》(穆青、陆拂为、廖由滨)。
拓展资料:
公文标题的如何使用:
一、书名号的使用:
在公文标题中,书名号使用最为广泛,也是惟一明文规定可以使用的标点符号。但有一点需要加以说明,这就是法规、规章名称之外是否可以使用书名号的问题。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这个表述并未排除其他情况下也可使用书名号的可能性。
除法规、规章名称外,在公文标题中出现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时,也应当使用书名号。如在《×××关于做好〈××日报〉发行工作的通知》中,将“××日报”外的书名号去掉显然不妥。
二、顿号的使用:
顿号用于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顿号在公文标题中主要用于两种地方。一是在出现多个发文机关时。在公文正文之上的标题中,多个发文机关名称的并列可以空格标示;
但在正文之中被引用的公文标题,多个发文机关名称之间应该标上顿号。二是在发文事由中出现并列的词或短语时,可以视情况而定。为了作到公文标题的简洁,能不用顿号的尽量不用。
三、括号的使用:
在公文标题中使用括号,主要用于解释或补充说明,
除上述几类常用的标点号外,还有一些不常用但偶尔见到的,如连接号、逗号、间隔号等。
此外,公文处理人员还要注意在一个标题中使用多种标点符号的情况,要在尽量保持标题简洁的同时,注意标题表达意思的准确,不能随意省去标点符号。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