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10:10
除非是工作需求,不然应该可以不去
公务员是否有时间旅游需要看一个方面即可:手头的工作能否安排好。
公务员转正后每年都会有年休假,按工作年限算从5天10天15天不等,如果你能安排好工作,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请年休假就可以出去旅游了。也可以利用春节,十一小长假出去放松一下。
没有了,以前的公职人员有每年旅游的福利待遇,现在已经全部取消了,没有这个特殊的单位承担费用出去旅游的福利,现在公务员也是一样的,工会福利也是发生活用品,不能再公费出去旅游,没有这项费用的支出,是不合规的。
有啊,每年都有年假,大的假期也可以
可以,公务员也可以国内旅游。
公务员不是不能出国旅游,而是需要单位批准后才行。国家公务员正处级以上干部属于国家报备人员,如需办理因私护照、因私出境都需要公安机关、单位审批。只要不是正处级以上干部都没问题。有些单位会将你办理好的因私护照收回单位。在办理一些签证的时候,例如欧美澳一类的签证,必须提供单位在职证明的,这种情况一般单位不会提供,或者不愿意提供。
国家公职人员不能进入的娱乐场所指一切有赌博活动的场所;以及工作时间不能出入涉及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场所,不得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娱乐场所泛指常见的茶楼、洗浴按摩场所、麻将馆、KTV等。
可以去旅游
如果出国旅游,公务员出国旅游,而是需要单位批准后才行。国家公务员正处级以上干部属于国家报备人员,如需办理因私护照、因私出境都需要公安机关、单位审批。只要不是正处级以上干部都没问题。有些单位会将你办理好的因私护照收回单位。在办理一些签证的时候,例如欧美澳一类的签证,必须提供单位在职证明的,这种情况一般单位不会提供,或者不愿意提供。
现在疫情,最好不要去旅游
有些单位会将你办理好的因私
公职人员是可以去澳门的。但是需要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批准其到澳门旅游的同意申请表。有部分工作人员是不能去澳门的那种,是属于特殊情况。一般的工资人员是完全可以去澳门的,但必须出具单位批准其澳门旅游的同意申请表你交给签注部门。
公务员可以出国旅游。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第四条: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称“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 (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第五条: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由其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登记备案人员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变更相应登记备案的内容。
具体见公务员法:
第三条病假公务员因疾病(因公致残或患职业病者除外)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
第四条事假公务员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的,可以请事假。
第五条公假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领导批准,可以算公假:
(一)公务员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二)公务员的住宅设施因房管部门维修或其它原因须由公务员在家料理的。
第六条婚假公务员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假期三天。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登记的,为晚婚。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各增加奖励假七天。
第七条丧葬假公务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葬假,假期不得超过五天。
第八条探亲假公务员连续工作满一年,与配偶或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并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请探亲假。
(一)公务员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三十天。
(二)未婚公务员(包括丧偶或离婚已满一年的)探望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其长大,现仍与本人保持联系的抚养人,下同),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司局当年不能给假或本人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四十五天。
(三)已婚公务员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第九条出境探亲假凡符合国家规定探亲条件的公务员出境探亲,可以请出境探亲假,假期三个月,归侨、侨眷假期六个月。出境探亲的假期视不同情况可适当延长,假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条路程假公务员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或探亲,给予往返路程假。
第十一条生育假
(一)婚前检查假:公务员进行婚前检查,给假半天。
(二)产前检查假:女性公务员进行产前检查,按实际情况给假。
(三)产假:女性公务员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假期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四)晚育奖励假: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晚育的女性公务员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十五天。产妇护理有困难的,此项奖励假亦可由男方使用。
(五)抚育独生子女假:育龄女性公务员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凭独生子女证,可以在产假期满后继续休假至孩子满六个月(晚育奖励假另加)。
(六)怀孕流产假:女性公务员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休假。
1.女性公务员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假十五天至三十天。
2.女性公务员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四十二天。
(七)哺乳假:女性公务员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需要亲自哺乳的,每天给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三十分钟。
以上(二)、(三)、(四)、(五)、(六)、(七)项均不适用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
第十二条工伤假公务员因公受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给予公伤假。
第十三条搬迁假公务员因住房搬迁,给假三天。
第十四条出差假公务员因公出差前,根据实际情况可做有关准备事宜,给假半天至一天;完成任务返回后,出差超过两周的,给假一天,超过一个月的,给假两天。对于出差的公务员的公休假日,应在出差的地点享受,如果在出差地点未享受的,应在两周内补给与公休假日相等的休息时间。
第十五条值班假公务员在法定假日或公休假日值班的,应在两周内补给与值班时间相等的休息时间。
第十六条出国准备假派驻使领馆常驻人员出国前,给假三十天,准备出国事宜。
第十七条驻外回国休假派驻使领馆常驻人员,任期结束回国后,给假三十天,未在任期内休假的,给假六十天,中间休假超假的不再给假。
第十八条带薪年休假公务员(不包括试用期和见习期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参加工作不足十年的,休假七天;
(二)参加工作满十年不足二十年的,休假十天;
(三)参加工作满二十年的,休假十五天。
第十九条假期计算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出境探亲假、公伤假、出差假、出国准备假、驻外回国休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事假、婚假、丧葬假、值班假、带薪年休假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
第二十条病假期间的待遇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扣发本人年度奖金的三分之一;超过六个月的,不发本人年度奖金。
第二十一条事假期间的待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不满三个月的,扣发本人年度奖金的三分之一;超过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扣发本人年度奖金的二分之一;超过六个月的,不发本人年度奖金。
第二十二条探亲假期间的待遇探亲假期间,年度奖金照发。
第二十三条出境探亲假期间的待遇出境探亲假期间,年度奖金照发。批准续假期间内待遇,按事假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生育假期间的待遇
(一)生育假期间,年度奖金照发。
(二)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一)、(二)项均不适用于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
第二十五条各类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执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