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10:06
可以退团,不过要根据合同扣除一部分的违约金。在旅游合同中,旅游者是甲方。第八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从旅游者向旅行社咨询开始,到旅游合同履行完毕为止,都是旅行社履行告知义务的阶段,告知义务的履行要贯穿于旅游服务的全过程。
在签订旅游合同阶段,旅行社必须将旅游目的地固有情况告知旅游者,由旅游者决定是否参加旅游;在旅游合同的履行阶段,导游(领队)在服务的过程中要告知旅游者注意事项,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2、告知的内容范围。由于旅游活动通常要跨越一定的区域,旅游者将置身于陌生的环境中,旅行社要履行告知内容,大至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民情风俗等,告知义务应做到事无巨细,详尽周全。其目的就是让旅游者事先知道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情况,为顺利开展旅游活动做好准备。内容要具体明确 要看具体对象 要针对不同的产品 ,常规线路有常规线路的提示和说明,非常规线路有非常规线路警示和提醒,不能千篇一律。现在有些旅行社也有告知说明,但用于所有旅游线路,似乎所有的产品和线路服务完全一样,这是旅行社没有领会告知义务含义的表现。4、履行告知义务 以书面形式为好 。旅行社在诉讼中的败诉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法庭不能举证,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老人跟团游摔伤 旅行社担责30%
法院: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赔偿11万余元
案例
2017年3月4日,刘大妈与萍乡市某旅行社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参加由该旅行社组织的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4日的华东五市旅游。
4月2日9时许,旅行团在购物场所购物过程中,刘大妈从洗手间出来后不慎踩到楼梯边缘意外摔伤。旅行社导游立即将刘大妈送至当地医院治疗。因无法继续旅程,4月3日晚,刘大妈返回萍乡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右三踝骨折并踝关节半脱位,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刘大妈为伤残十级。
事故发生后,因医疗费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刘大妈将旅行社和第三方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审理中,旅行社辩称,在旅游过程中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刘大妈摔伤是自己不注意所致,旅行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记者程爱娣整理)
断案
法院审理认为,刘大妈所参与的旅游团队均系年龄较大的老年人,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对旅游者的安全更加谨慎,而本案旅行社并未进行有效的提醒、警示原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刘大妈摔伤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原告系具有一定生活阅历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积极管理自身事务,却疏忽大意,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旅行社承担刘大妈因旅游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的30%,即11万余元。
14岁的孩子不可以签订旅游合同,这个属于未成年人,是需要家长监护人去签的
未成年人独自出行不可以,必须要有成年人陪同或者有地接,这样的情况下需要监护人签字同意。
举个例子:像德国这样严谨的国家,就不允许未成年人独自申请旅游签证,除非是参加学生交流项目。
其它国家也许会有松动,但必须提交:1、亲属关系证明的公证书(确认谁是孩子的父母/监护人),2、父母/监护人同意孩子出行的同意声明的公证书。两份文件均须认证。
注意公证和认证的区别:
公证:申请者所在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如公证处)所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
认证:申请者将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递交当地外事部门(如省外事办公室、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做单认证。
如果想去欧洲(申根国家),可以试试匈牙利这样的东欧国家。东南亚也可以试试。但是也不能保证不拒签。不建议到治安不能保证的的国家,比如南美、非洲等。
免签国家很多,但中国边检要看你的护照、机票等,如有觉得问题也有权不放行,所以去免签国家也不是万无一失的方法。
正规一点,前提是需要有导游证
没有证而带团是不行的
手续方面: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导游证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而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聘请,则必须由旅行社重新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旅游法规规定:成团旅游必须经过旅行社签订明确的旅行合同才可以成行. 因为个人无法为团体旅游的成员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 所以必须经过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险以及旅行社责任险 .
合同中会注明提前多长时间通知旅行社可以退哪些款项,我不知道你是飞机团火车团还是汽车团,你需要说明确一些,我才能帮到你,一般景区的门票只要你不去就会退给你,机票或者是火车票如果旅行社已经出票了的话,你可以跟他们协商,火车票有退票手续费,扣除之后可以将剩余的钱给你,机票如果是三不准的票,你就全部损失了,汽车团如果你提前三天通知的话应该可以把座位费推给你,总之旅行社没有产生的费用你都可以要求退款,如果已经产生的费用,由于你单方面的原因要求退团,那么你只有自己承担了,有不清楚的可以问我,因为我对你的情况不是很了解,所以我只能简单跟你说一下。
是问没有购物,结果导游骂怎么
办?
那我只能说,在被骂的当时,没有办法!只能被骂,唯一可以马上解决的办法就是马上脱团,一走了之……
所有人教你怎么解决的办法都是录音,录像,保留证据回来举办它!但是这解决不了你当时被骂的问题,所以当时就在心里亲切问候骂人者祖宗十八代就好了。
但是!被骂之后,如果我们时间充足,证据保留全面,合同签的确实有漏洞,那么举报它吖的!!不干它留着它当饭吃吗?不过要做好心里准备,举报并不一定能报心头的怨气,大概率是不了了之!
事情过去之后,我们应该记住教训不要再报那些便宜的旅游团了,我本人自从在云南报过一个团到现在都没走跟团游过,都是自己出去,虽然比团游多花些钱,但是自己说了算,想走就走,想留就留!
之后擦亮眼睛吧,看好合同,看好价格,不要报低价购物团了,精品旅游团有的是!
附上我的安吉,横店自由行照片!
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旅游法要求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合同时,就列明此类情况的处理方案,即出发前XX天告知旅游者是否同意“在不足成团人数的情况下转到其他团里”,可翻阅下之前签署的旅游合同,看看具体如何约定的。此类情况属于旅行社的责任,如果游客不同意转团,需退还全额团款或预付款;游客同意转团,而转团如果产生差价,需退还游客。如果游客因此要求赔偿,旅行社仅有对直接损失赔偿的责任,例如游客去异地签证而买了火车票钱。旅行社不用为间接损失赔偿,例如游客不同意转团并提出因为事先请假,导致的奖金啊、工资啊的损失,旅行社无需赔偿。
可以退团,不过要根据合同扣除一部分的违约金。在旅游合同中,旅游者是甲方。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