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9:16
医护人员去北京旅游有优惠,许多景区景点对医护人员都实行优惠优待,有的免门票费。
我们这几年去了许多国家,包括西欧、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我们六人都是六十岁以上老人,但不到七十岁,我们全部办理的是跟团游,旅游公司会告诉您办理哪些相关手续,您需要知道这些项目很进程,对您很有帮助。1.身份证;2.护照,要求是有效期内的。3.您在银行的活期存款证明,不同国家数量不一,公司会告诉您的。4.70岁以上要有体检报告和亲属陪伴。5.面签要过关;6.出国注意事项及相关培训。这包括气候、交通、身体及心理的有关准备。
当然可以了,但是必须得去正规的体检场所,很多都是大使馆指定的,体检完了他会给你一封封号的检查结果,给大使馆就成,千万别拆开,拆开就作废了
切记,千万去大使馆指定的地方,否则体检了也是白体检
我当时在长春,去北京体检的,跨省的话没事的
根据北京市疾控中心的最新规定,进京人员需要24小时以内的核酸阴性证明,以及“北京健康宝”的绿码。14日内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
民航、铁路、公路将加强远端登机和乘车及进京检查站的查验。
一、2021北京进出京最新规定9月
(一)北京进京最新规定9月
1.低风险地区进京
对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以外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其北京健康宝显示是绿码者,进返京自由,不需要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中高风险地区进京
对尚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人员,将对其“北京健康宝”赋码状态调整为黄码。待上述人员恢复“绿码”后,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返京。抵京前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报告,抵京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并在抵京当日及满7天时进行核酸检测。
3.进京看病新规定
①对国内本土新冠确诊病例发生地(市)全域来(返)京就诊人员,需要对住院患者,落实单间隔离、复查核酸检测等院感防控措施。
②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京就诊人员,需要隔离后才能就医,若情况比较紧急的,由所在区按照管控区域人员就医流程做好相关就诊工作安排。
③其他病例发生地(市)来(返)京非急危重症患者,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就诊。
一、北京市户口
1、在女方户口所在街道开具办理母子保健手册证明。
2、持此证明及准生证去指定社区医院办理母子保健手册。
(1)需进行验血(指血)、验尿、B超、内检、血压等基本检查;
(2)将化验结果、街道开具的证明、准生证办理母子手册即可。
(3)交50元钱,这50元钱等生完孩子,把手册中的一页撕下还给社区医院,就退还母子保健手册办理完毕,手册上会填上相关信息并盖一个章!
二、外地户口
1、暂住证(当地派出所办理,需拿着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去);
2、双方结婚证;
3、准生证;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双方身份证原件;
6、租房完税证明(这个租住在平房的就不用,租楼房的需要到社区拿一张介绍信去派出所交完租房税后才给开的。这也需要拿着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去,低于2000元一个月的都是按5%,开一年的税票结算)
一、2021北京进出京最新规定9月
(一)北京进京最新规定9月
1.低风险地区进京
对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以外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其北京健康宝显示是绿码者,进返京自由,不需要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中高风险地区进京
对尚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人员,将对其“北京健康宝”赋码状态调整为黄码。待上述人员恢复“绿码”后,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返京。抵京前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报告,抵京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并在抵京当日及满7天时进行核酸检测。
3.进京看病新规定
①对国内本土新冠确诊病例发生地(市)全域来(返)京就诊人员,需要对住院患者,落实单间隔离、复查核酸检测等院感防控措施。
②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京就诊人员,需要隔离后才能就医,若情况比较紧急的,由所在区按照管控区域人员就医流程做好相关就诊工作安排。
③其他病例发生地(市)来(返)京非急危重症患者,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就诊。
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的话,貌似我去年找工作的时候应聘过,当时跟我说的工资待遇什么的不是很高的,2000都不到。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经历,个人看法,仅供参考,谢谢!!!
符合以下防控要求的可以进京。
截至2021年11月28日,最新的要求来自11月13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会上要求,2021年11月17日零时起,进(返)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14日内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
民航、铁路、公路将加强远端登机登车和进京检查站查验。
请有进(返)京计划的朋友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行程,配合查验工作。
请继续保持良好的防控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可以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具体规定如下:一、申请对象长期探望在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以及外籍华人、华侨在京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二、申请材料(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在京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表》。(三)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可提交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或相关街道、派出所、政府机关单位人事部门、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相关公证等。非持Q1签证入境者,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在华期间生活费用和遵守中国法律担保(被探望人未满18岁的,由申请人自己担保)。如提交外国主管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五)被探望人的身份证件和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1. 探望中国公民,提交北京市户口簿或暂住证,以及居民身份证;2. 探望华侨,提交中国护照和国外定居证明,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3. 探望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4. 探望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5. 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六)申请寄养的,还应当提交:1. 被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人的,还应提交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2. 经公证的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3. 受托人提交北京市户口簿或暂住证,以及居民身份证。(七)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还应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八)出入境管理局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可以申请居留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对未满18周岁人员的居留截止日期不得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其他人员可以申请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最短不少于180日。四、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被探望人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二)申请材料均交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A4纸)。(三)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四)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五、法规提示(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二)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三)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六)对于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可以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具体规定如下:一、申请对象长期探望在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以及外籍华人、华侨在京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二、申请材料(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在京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表》。(三)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可提交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或相关街道、派出所、政府机关单位人事部门、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相关公证等。非持Q1签证入境者,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在华期间生活费用和遵守中国法律担保(被探望人未满18岁的,由申请人自己担保)。如提交外国主管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五)被探望人的身份证件和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1. 探望中国公民,提交北京市户口簿或暂住证,以及居民身份证;2. 探望华侨,提交中国护照和国外定居证明,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3. 探望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4. 探望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5. 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六)申请寄养的,还应当提交:1. 被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人的,还应提交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2. 经公证的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3. 受托人提交北京市户口簿或暂住证,以及居民身份证。(七)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还应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八)出入境管理局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可以申请居留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对未满18周岁人员的居留截止日期不得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其他人员可以申请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最短不少于180日。四、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被探望人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二)申请材料均交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A4纸)。(三)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四)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五、法规提示(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二)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三)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六)对于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