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7:52
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起征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与速算扣除数标准:
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
2、应纳税所得额3000-12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3、应纳税所得额12000-25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4、应纳税所得额25000-35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2660元;
5、应纳税所得额35000-55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4410元;
6、应纳税所得额55000-800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7160元;
7、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税率45%,速算扣除数15160元。
举例说明:假设我10月份的工资为10000元,各项社保费共1000元,按个税起征点5000算税后工资为: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5000=4000元;
应纳税额=4000*10%-210=190元;
实发工资=10000-1000-190=88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