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4 16:06
一般不需要。
和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乘坐飞机、火车和轮船等同一交通工具、共同生活、学习、工作以及诊疗过程中有过接触,以及共同暴露于商场、农贸(集贸)市场、公交车站、地铁内等公共场所的人员,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称为一般接触者。
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判定为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进行健康风险告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新冠病毒主要传播途径为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可能,因此次密接触者长时间接触是有较大感染风险的,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感染新冠病毒,平时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也不等于一定会被感染。
密切接触者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部分地区按照实际情况从严判定,可扩展至前4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一般可将密切接触者分为以下几类:
1.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直接照顾者或提供诊疗、护理服务者。
3.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
4.在办公室、车间、班组、电梯、食堂、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密闭环境下共餐、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
6.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7.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1米内)人员,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
8.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
9.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会。
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接到流调电话不要慌,仔细回顾近期行程,如实回答流调人员的问题,以便流调人员能尽快追踪到传染源。确需集中隔离的应听从工作人员指引,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转运至指定隔离点。
到达隔离点后,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核酸检测等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刻意隐瞒流行病学史,造成疫情扩散的,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