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4 15:57
不可以出门。
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居家隔离要求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单独居住,不能外出,因此需要居家隔离的人要自觉遵守相关的隔离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工作,不可私自随意外出,也不可接受其他人的探访,而且还要尽可能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疫情交叉感染现象。
1、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至少保证“一人一间”居家隔离,条件允许尽可能“一人一户”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期间家庭成员间避免接触,保持房门随时关闭,不随意离开隔离房间。必须离开隔离房间时,提前告知其他家庭成员回避或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距离,先戴好医用外科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后再出房门。口罩变湿、变形、污染时,必须立即更换。
3、在日常情况下,每天至少开窗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开窗通风时房间内人员注意保暖,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4、实行分餐制,在各自的隔离房间进食、饮水,不共用餐饮器具或其他用品。餐具消毒可采用煮沸15分钟或蒸20分钟。
5、杜绝共用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
6、尽量不共用卫生间,必须共用时应分时段使用,卫生间必须通风,对于没有窗户的卫生间,应打开排气扇。马桶冲水时必须盖上马桶盖,用后用消毒剂消毒座便器、冲水按钮等人体接触的物体表面。
7、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掩住口鼻;口鼻分泌物应用纸巾包裹后丢入带盖垃圾桶内;随时保持手卫生,饭前便后、咳嗽或打喷嚏后、佩戴口罩前后和收拾垃圾后,应当及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及流水清洁双手。垃圾处理专人收、专人运、专门处置。
立即电话联系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
如居家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症状,应立即电话联系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
如排查结果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阳性感染者,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需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相关药物治疗。
因为隔离期间患者出现的感冒症状和新冠病毒感染出现的症状类似,此时没有进行医学检测之前是无法判断到底是感冒还是新冠肺炎,如果擅自服用感冒药,可能后续就医诊断的时候容易出现误诊的现象,尤其是是否接触过发烧或确诊病人、疑似病人,以及曾去过疫区的隔离观察者更不要乱服用药物。
如果排除这些流行病学史,就医检测后并不是新冠,则单纯感冒按正常感冒治疗,可到医院检查明确为细菌或病毒性感冒,再根据结果选择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即可,不用过于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