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4 15:55
可以。
接种疫苗一段时间后,疫苗对部分人员的保护效果可能会减弱,此时需要进行加强免疫接种才可产生更好的保护效果。而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一般在完成接种全程接种6个月后实施,即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针接种后间隔6个月,才能再进行加强免疫剂次的接种。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后6个月进行加强免疫,且越快接种效果越好。
无论是新冠疫苗,还是加强针,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定的不良反应,其中不良反应分为局部接种部分反应和全身反应。轻则接种部位可能会产生肌肉红肿发硬疼痛等感觉,甚至还可能会影响接种手臂的灵活度。
部分人还可能会出现持续低烧、头晕、乏力、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胃肠道反应或其他全身的不适症状。但这都属于正常现象,一般情况下2-3天内这些症状就可自行消失,无需做特殊处理。但如果症状比较重,建议到医院进行相对应的治疗。
1.一线医疗防疫人员、边境口岸的工作人员、还有由于工作原因必须要去高污染区域或者国家的人员、还有要保证城市的基本运行的一些工作人员等高风险人群。
2.既往已全程接种中生北京(含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分装)、科兴中维(含北京科兴、科兴大连分装)、中生武汉的灭活疫苗和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且完成全程接种后已满6个月的人。
1.对新冠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灭活新冠疫苗辅料有: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腋下体温≥37.3℃),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