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4 15:54
建议符合条件的人选择接种。
研究表明,接种疫苗仍是降低新冠肺炎发病率和重症率的手段之一,从国内外研究结果来看,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在预防重症、降低死亡率等方面效果显著,但接种疫苗一段时间后,疫苗对部分人员的保护效果可能会减弱。所以此时适时接种加强针可以使已经逐步减少的中和抗体快速增长或反弹,可提高抗体水平,从而产生更好的保护效果,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人尽快去接种。
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满6个月。
根据我国接种新冠疫苗的规定,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需要在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后满六个月后才能接种,即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针接种后一般要求间隔6个月,才能再进行加强免疫剂次的接种,或者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后6个月进行加强免疫。
暂时不需要。
目前实施加强免疫的疫苗有国药中生北京生物所、北京科兴中维生物公司、国药中生武汉生物所的灭活疫苗和天津康希诺公司的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其他疫苗是否要实施加强免疫,以及如何实施加强免疫,需要根据后期情况而定。
1.对新冠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腋下体温≥37.3℃),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