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0 18:11
纳税是我们作为国家公民必须旅行的义务,如果达到纳税门槛的,是需要按规定及时纳税、补税,而且要进行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个税汇算清缴并不是必须做的,但是有的时候我们之前多缴的税是可以通过年度申报退还给我们,也算是一笔收入。所以每年有一定所得收入的,建议是进行个税汇算清缴,而2021年度的个税汇算清缴也即将开始。
办理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从2022年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需要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的,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的每天早6点~晚22点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申报。在3月16日后,可以不预约直接登录个税APP或网页端办理。另外也可不预约,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如果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完成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营业收入的,应当在次年3月30日前完成汇算清缴。也就是说,每年的3~6月份办理上年度的个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并非每个人都需要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只有符合年度汇算清缴需要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以及自愿放弃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这四类人可不办理个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