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9 00:44
充电宝不用托运,民航局规定,所有的充电宝一律不能托运,只能当做手提行李携带上飞机。旅客最多能带2个充电宝上飞机,额定能量不能大于100Wh,即最多可携带2个充电宝,且总容量不超过20000毫安。
没有标明生产厂家、额定容量、输入输出电压的充电宝上会被民航局视为三无产品,一律禁止带上飞机。
旅客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关闭。
充电宝是可随身携带的移动电源,主要为移动设备等电子产品充电,适用于在没有外部电源供应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