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2 16:30
不对。质因数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2和3都是质数,但2和3都是质因数的说法是不对的。比如2×3=6,2和3都是数字6的约数,而且2和3都是质数,则2和3都是6的质因数。
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叫做质数;否则称为合数(规定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质因数在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除了1以外,两个没有其他共同质因子的正整数称为互质。因为1没有质因子,1与任何正整数(包括1本身)都是互质。正整数的因数分解可将正整数表示为一连串的质因子相乘,质因子如重复可以用指数表示。根据算术基本定理,任何正整数皆有独一无二的质因子分解式。只有一个质因子的正整数为质数。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也可称为素数)相乘的形式,这几个质数就都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如果一个质数是某个数的因数,那么就说这个质数是这个数的质因数;而这个因数一定是一个质数。
先把合数写成两个数相乘的形式,再看这两个数是质数还是合数。如果是合数,要继续分解成两个数相乘的形式,直到所有的因数都是质数为止。例如:18=2×9=2×3×3,得18的质因数是2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