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4 19:51
网上投诉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跟网站客服联系。
一、受理范围:本栏目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效能不满、工作人员态度不端正的投诉。
二、处理时间:一般问题我局将在1~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容较复杂的,无法在7个工作日回复的,将告知来件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投诉或者举报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可以投诉举报的范围;
(二)有明确的被告投诉举报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
(三)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项和事实依据。2、接到投诉后,符合投诉范围的应受理,对不符合范围的投诉须告知投诉人不受理的理由。投诉人进行投诉时应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或地址,以便于受理后调查取证和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3、投诉举报办理程序:(一)受理:及时受理并做好记录;(二)立案:7日内报局领导批准立案;(三)调查: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调查取证,2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
(四)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经集体讨论,按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确定违法行政责任人及追究形式。需由监察、人事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反馈: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