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2 23:11
平行文是指平行机关,或者不相隶属的,没有领导与指导关系的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发送的一种行文,一般有函、议案等。平行文可以在不分系统、级别、地区的党、政、军机关以及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之间使用。简单来说,非同一系统的任何机关相互行文都使用平行文。
按照公文的行文方向,可以把公文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公文,一般有请示、报告等。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制发的公文,一般有命令、决议、决定、公报、公告、通告、通知等。
平行公文主要有三种:平行的知照性公文,如中央各部委之间、各省之间、各县之间、军队与地方之间的通知、公函等;平行的证明性公文,如各平行单位或互不隶属的机关之间派人协商工作时所持的介绍信、证明信等;平行的致意性公文,如各平行单位之间的感谢信、贺信等。
平行公文具有沟通性,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