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集,给定两个集合A,B,把他们所有的元素合并在一起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与集合B的并集,记作A∪B,读作A并B。
交集,集合论中,设A,B是两个集合,由所有属于集合A且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与集合B的交集,记作A∩B。
并集和交集的区别:1、性质不同交集是不同的事物或感情聚集或交织在一起;并集是两个事物所包含的共有。数学上,一般地,对于给定的两个集合A 和 集合B 的交集是指含有所有既属于 A 又属于 B 的元素,在集合论和数学的其他分支中,一组集合的并集是这些集合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而不包含其他元素。
2、本质不同交集是交叉;并集是加。交集是两个集合有共有的部分,但是表示全部工有。并集即两个集合合并起来,形成一个共有的集合,形式上如 x 属于 A ∩B当且仅当x 属于 A且 x 属于 B。
3、表示不同A 和 B 的交集写作 "A∩B",A∩B={x丨x∈A且x∈B};A和B并集写作“A∪B”,即A∪B={x|x∈A,或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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