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士官志愿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组,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报考条件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应届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参加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的考生名单,由省征兵办会同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选考科目要求、身体条件、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参检信息由省招办发布,市、县招生办负责抄告同级征兵办并通知考生本人。
录取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执行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行带到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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