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高职就是专科学历。专科学历教育由高职高专承担,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同时开设有专科专业。专科学历层次不颁发学位证书而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成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专科学历主要分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和非普通全日制的专科这两种。普通全日制专科通常是由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高职单招进行招生的学生在校全日制脱产学习。不是普通全日制的专科主要分为成人高考的函授和业余这两种。
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术和初步能力。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而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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