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学考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同时在这五个等级中E为不合格,其他都是合格。超过5%。每个等级划分以当次当科考生的卷面得分为依据。
等级划分: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打破了只用百分制评价学生、评价教育质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计较,学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等级一般分五个,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等级制本身意味着学校鼓励学生弱化对学分绩的追求,将着眼点重新放回对自身发展真正有益的“能力、素质、知识”,给“以教为主”变为“以学为主”的教育教学方式转变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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