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是一种职业,指政法部门(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国家安全、司法行政)中在编的工作人员。
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同类别职位的年龄要求是: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专科层次面向高中学历退役士兵职位人员的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30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系统本科二学位培养层级职位、司法系统专升本培养层级职位的人员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30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职位、司法系统本科二学位培养层级职位的人员年龄在27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0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上述基本条件中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具体条件为准。
(三)报考的职位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2)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3)报考专科升本科的人员,须具有专科学历。
(4)报考专科层级定向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须为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中专学历。
(5)对于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其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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