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丧:重丧,读音是zhòng sàng,汉语词语,解释为旧谓家属有两人相继死亡。浙江一带俗说"重丧"是指死者出生的年月日,与死者死时的时辰有干支重字。俗称"月不清"。遇上这类情况,要举行特殊的丧仪,往往是在三、五更盖棺,抬至郊外。丧家不穿麻,不能哭,要等七日后,才呼号奔告亲朋,然后再补丧礼。
但是,在台湾一带,"重丧"却是指某种葬埋忌日而言。俗说在某日葬埋便会犯重丧,亦即丧家还会再死人。当地的重丧日为:一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十二月己日,依次类推。如果因为特殊事情不得不于重丧日安葬时,要采取一些仪式。符咒字,一般是正月、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书"六庚天刑"; 二月书"六卒天庭";四月书"六壬天牢"; 七月书"六甲天福";八月书"六乙天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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