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护照需要身份证原本、相片。其中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拍照时的回执。
护照办理注意点 1、护照办理地点: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在外地上学、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方法。 2、出国护照办理程序:照相→领表→填表→贴相片→交表→领回执→缴费→交缴费收据→领证。
3、护照办理费用 1)首次申请、换发、损毁补发护照:200元/本。 2)丢失补发护照:400元/本。 3)项目变更加注:20元/项。 4、护照办理时间: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护照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申请人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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