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2018年1月1日起生产的奶粉,必须在奶粉罐上标注注册号,正规婴儿配方奶的注册号为国食注字YP+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且在产品类别项中标明婴幼儿配方食品。 普通牛奶中的营养成分与母乳区别较大,并不适宜有胃肠道缺陷的宝宝们消化吸收,也无法提供满足宝宝健康生长发育的所有营养素,因此,在1岁之前,请尽量不要使用牛奶或成人奶粉(全脂乳粉、调制乳粉等)代替婴儿配方奶粉。
特医食品有统一的通用名称,如×××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无乳糖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氨基酸配方食品(粉)等带有“特殊医学用途”字样的名称。
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家长们需要识别这些信息,避免被个别不良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误导。特医食品需要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并严格遵循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宝宝有任何的不适或异常,需及时咨询医生或临床营养师。家长们千万不可听信没有行医资质人员的建议,擅自购买使用特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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