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全面、系统规定了采购人员应该掌握和具备的知识和技能,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采购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是采购人员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采购师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采购师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相关采购工作人员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职业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采购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采购证书报考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经过采购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经采购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报考流程:1、在线报名或者填写申请表信息报名;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各一张、二寸免冠证件照4张(电子版一张);3、办理报名费用申请准考证、下发考试教材及电子试题资料;4、参加三天的培训、一天的考试,最后进行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5、考核均达到60分以上者,获取国家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6、考点城市:天津、成都、杭州、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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