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设三个等级,分别是CHFP理财规划师(三级)、CHFP中级理财规划师(二级)、CHFP高级理财规划师(一级)。(三个等级的认证能力要求同,参考认证标准)理财规划师考试科目:三级:《理论基础》《专业技能》二级:《理论基础》《专业技能》《综合评审》一级:《理论基础》《专业技能》《综合评审》
从2011年开始国家理财规划师二级、三级考试改为计算机上机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每科成绩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综合评审成绩如果考试只通过1门考试,成绩可以保留1年,下一年度可再申请不合格科目的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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