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有:美利坚合众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法兰西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二战的五大战胜国,自二战来保留最强军事实力,在联合国有一票否决权。
一、简介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的五位创始成员国,即二战期间反法西斯同盟国中的4大国和参加反德同盟的法国。《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1958年起,法兰西改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席次。
二、影响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截止到2002年,安理会总共批准执行了约55项维持和平行动,有力阻止和减缓了地区冲突的发展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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