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据说是李嘉诚发明的。公摊面积是李嘉诚在进行相关房地产开发的时候所采用的一种做法,后来被香港其他开发商所共用。不过从我们查找到的资料可以发现,国内媒体上首次出现关于公摊面积的论述是1996年的一次法学期刊上出现的,涉及到一次法律官司,讲述的是1993年的一起房地产交易纠纷,那么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在1993年之前就已经有了公摊面积这个情况。
公摊面积是什么?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公摊面积一般是百分之多少?多层的公摊面积一般在12%-18%;小高层的公摊面积在18%-24%左右;高层的公摊面积一般在25%-30%。公摊面积就是主体中减去套内面积的部分,包括:门斗、门厅、大堂、过道、走廊、前室、楼梯、电梯、屋面间、电梯机房、真不用房、外墙、保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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