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年交公粮是2005年。交公粮是2006年取消的,公粮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这些个人和单位每年无偿缴纳给国家粮食。也叫农业税。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这一古老的税种,已延续了2600年的历史,直到2006年我国取消农业税。
交公粮的历史渊源有近和远两种情况。远的要从商鞅变法说起,那时是战国时期,做为法家的商鞅为了实行兼并战争的需要,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在秦国变法。主要内容就是围绕耕战,制定政策法规然后坚决实施。交公粮就是其中一种,秦国民众除了到军队服役的,绝大数要种粮,而且收成好坏也可以评功受爵。后来的汉朝也受此影响,对农民的税收往往是粮食,以后各代沿用。
所以有皇粮国税的说法。近的情况也和战争有关,共和国建立前的武装斗争就在征收公粮用于战争,简单讲就是军粮摊派到每户种粮人手里。但是和前代不同的是革命者发动了土地革命,剥夺了地主的特权,分给更广大的穷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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