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0 13:13
科举考试在我国经历了比较长时间的发展,在唐朝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科举制度:分为院试、乡试、会试、殿试这四个等级,院试也称童子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进行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
乡试是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而会试是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殿试则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
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