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0:50
划拨土地转让三种处理方式是什么
买卖: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抵:抵债是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以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交换:以交换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划拨土地转让流程有哪些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的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
3、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
5、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6、签订转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7、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