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03:44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停车难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不单单是公共场所的停车位紧张,在小区内车位也常常供不应求。因此,常常听到业主与开发商在地面停车位使用权方面频繁的出现摩擦。那么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呢?小编马上为大家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地面停车位,地面停车位指的是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条法律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般来说,开发商预售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且办理了转移登记,业主便有权利按份共同拥有了该小区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
地面停车位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符合构造上及使用的独立性标准。因此不管其性质如何,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可以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文章结语:关于地面停车位的相关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