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03:37
土地征用是各地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按规定将集体土地转换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赔偿的行为。那么土地征用补偿款是多少呢?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征用补偿款是多少:
一、土地补偿费
1、耕地、蔬菜地:按近3年年均产值的6倍计算。
2、鱼塘、果园、林地:按年产值的5倍计算。
3、柴山、水塘和其他非耕地:按年产值的3倍计算。
4、宅基地:按附近耕地补偿计算,房屋另外给予补偿。
5、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按当地农产值计算,能收割的不给于补偿。若是能移值的林木,由建设单位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收购。
2、房屋拆迁:按结构、面积、老旧给予补偿,违章建物和突击抢栽的树木、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及其他附着物: 按实际情况支付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耕地: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安置费为近3年年产值的3倍计算,征地前人均耕地不满1亩的,安置补助费按年产值4倍计算,人均耕地每减少0.1亩,安置补助费增加年产值的1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10倍;
2、非耕地:按耕地年产值和附近耕地的安置费倍数计算。
3、无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是什么:
1、办理用地申请
若需要征用土地建设的,要向辖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拟定征地方案
国土房管局收到申请之后,要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协商、并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及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方案出来之后,要根据要求提交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主管部门收到说明书和方案之后后,工作人员要对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5日内提交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若是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方案要在村、组内进行公告,若是征用乡(镇)农民集体土地的,则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方案和补偿情况,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国土房管局同意征收方案后,要在45个工作日内拟定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方案并给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要根据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人或组织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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