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05:20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是西周时期《诗经》中忠贞不渝爱情的写照。
当然,在封建社会之前,也就是早在夏、商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婚姻习俗,只不过当时并没有形成,类似于西周时期的礼仪制度。到了西周之后《周礼》形成,对社会各个方面都做出了礼制规定。可以说上至天子下至黎民百姓,都需要遵守《周礼》所规定的礼仪制度。
当然,封建礼仪制度是把双刃剑,它对于爱情和婚姻的限制太多,甚至苛刻,比如我们熟知的《孔雀东南飞》的凄美爱情,正是对封建礼教的泣泪控诉。
言归正传,那么在西周周公制礼之前,婚姻制度是这样的呢?
由于古代人不懂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他们的思想相对来说比较迷信,在他们的思维意识中,在黄昏时分结婚符合阴阳相交自然法则。男子属阳、女子属阴,男女在黄昏时结婚,正暗合了阴阳交替之义。这样做不仅无违于天时,而且也寓意夫妻结秦晋之好。这一点其实从“昏”字中可见一斑,但随着时代变迁与朝代更迭,昏礼的“昏”逐渐演变为“婚”,从字形转变可以看出与女性息息相关。在黄昏时分将女子娶入家中,不仅可以为入洞房做好准备,而且也可以让夫妻二人早一点休息。
如果追溯抢婚习俗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据说在当时社会中男性只要选中哪个女性,根本不会通过语言去沟通,而是直接用木棒打晕扛回山洞。有人也认为这其实就是入“洞房”的起源,因为原始人都穴居于山洞。他们将抢回来的女子直接带入自己的山洞,随着历史演变这种习俗,逐渐被人们称为入“洞房”。
关于抢婚习俗在《周易·屯》中,曾这样记载:“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如果从字面意思来体会,就是一群骑马的贼寇,抢了一位年轻女子的经历,这位女子因为被抢婚而哭闹不止。当然,这种理解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有不少人说这个匪是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