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02:05
作者:莫小北
“人为什么要结婚”这个问题在婚姻自主的时代,正面临越来越多的反思。从个体的角度来看,我们至少可以总结出婚姻缔结的四种起因。
首先是传统。所谓“自古皆然”,在父权制社会,婚姻是性别劳动分工的合法载体,“搭伙过日子”,婚姻是财富、权力等代际流传的渠道,由此才能实现一代代的“父传子”,婚姻也是个体取得合法身份的媒介,把结婚与“责任”挂钩,体现出对成婚者之社会性成人的承认。
其次是情感。在古德看来,工业化推动了公私领域的二分,同时也催生了一种新的家庭意向:家庭成为冷酷的外部世界的避风港,妻子扮演了温柔、贤惠的持家人的角色,这也成为帕森斯眼中的现代家庭样本。也就是说,内生性的情感而不是其它,是婚姻缔结的动因。
第三是资源。诚如吴小英老师所言,在以压缩现代性为特征的中国社会,面对无所不在的风险,家庭成为重要的兜底机制。当从单位制中脱嵌,婚姻作为资源,是人们获取保障的一条途径。
最后是压力。压力或者来自亲戚,或者来自朋辈,适龄却不结婚,总会被贴上“另类”“异常”的标签。
在性别不平等的现实中,女性对于结婚必要性的敏感尤其突出。这是因为对于有意愿也有能力独立的女性来说,婚姻会带给她们太多的隐形成本:家务作为影子劳动,生育后的母职惩罚,对女性牺牲的要求,情感不稳定的预期……如果这不是一笔划算的“经济账”,作为“社会人”的女性又为何要踏入其中?
最后再把两个人的婚姻放到一群人的家族中来看。一般说,婚姻形成的动机不外匹配和互补两种,在家庭网络中,每组婚姻的功能都像是在搭积木:有的垒摞,有的拼插,最终都是为了建构一个完满的(结构契合、功能契洽)的组织。
在对中国婚姻家庭的观察和体验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当下的家庭不再是传统的想象,也不完全是现代的诉说,而是在结构核心化与功能网络化的交叠下,作为社会转型与个体策略之产物,艰难(面临重重考验与压力)而又蓬勃(受认可度很高)地生长着。另一方面,婚姻家庭是个人的,更是社会的,我们仍然预期家庭是一个基本的功能性单位,它尤其被期待着去承担完成养老抚幼等人口再生产的任务。祛魅作为理性化的特点,或许其奥义就在于使一切存在都工具化,成为随时存取的“资料包”“资源库”,婚姻的变化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