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23:00
在日常生活中时常会发生争夺财产的现象,所以很多老人在去世之前都会立一个遗嘱,立定了遗嘱就可以避免日后后代产生纷争。那么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和注销的户口证明;2.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和财产清单;3.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那么要出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的亲属关系证明;4.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身份证明等等。
二、遗嘱公证程序
1.申请与受理
遗嘱公证首先要向公证处提出,同时还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其中公证申请表填写的内容有:(1)申请人和代理人的名字,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其次申请为法人的要证明法人的名称、职务等;(2)申请公证的条约和公证书的用途;(3)提供材料的名称、份数和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人要在表上签名并盖章,如有写字困难的话那么可由公证人员代写。
2.提交公证材料
比如有公证的文书、毕业证、遗嘱等,以及公证事项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
3.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必须属于公证处管辖,如不符合申请,那么可以不给以受理,其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事项无争议等。
4.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包括公证的类别,比如收养、继承等,同时还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代理人、受理的日期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公证结束之后,如果公证费的数额和预收的数额不一样的话,那么可以办理退还或是补收的手续。如当事人有经济困难时可以申请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