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3:05
1、脚手架、模板及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及操作、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倒塌、人员伤亡等事故。
2、在堆放过程中,经常发生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事故。
3.电线私自乱接,直接接触金属结构或钢管,发生触电及火灾等事故。
4.在施工高度超过2m的高层建筑或作业面时,由于安全防护不到位或安全兜网中建筑垃圾堆积、人员未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高处滑落或坠物砸到下方人员等事故。
5.施工中的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岩石钻孔等。触电、局部火灾等事故。是由于地下室临时漏电和施工用电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如漏电、绝缘、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