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9:00
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避免奢侈浪费,国家对公务员操办婚宴做出严格规定。
不准大操大办婚庆事宜,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如果新人属于同城合办婚宴,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不可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不可因婚庆事宜借机敛财。
婚宴费用需由本人全权承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帮助支付。
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举办婚礼的前10个工作日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