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8:10
无效婚姻是2001年修订《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对于无效婚姻的原因、申请无效的程序和无效的后果均作了明确的规定。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却领取了结婚证的婚姻。
1、重婚
双方在领证时一方或者双方实际已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领证的男女一方或双方都未满《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领证则无效。
3、登记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即近亲结婚,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国家不允许近期结婚,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