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6:30
结婚证在男女双方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并没有什么差别,但如果不是男女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话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则需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需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三寸照片、婚姻状况证明,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在登记时签署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结婚登记地并不属于男女双方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那么是不能进行结婚登记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署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3、发放结婚证:条件符合后,给予登记,并发放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