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6:30
领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登记时需要带好个人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办理流程分为申请、审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应当出具: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准备结婚男女双方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一起到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确认无误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