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5:30
结婚证找不到了可以先到民政局办理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如果当事人嫌麻烦的,可以使用另外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所以如果当事人结婚证找不到了,可以先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当事人嫌麻烦,也可以使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
1、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3、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4、将离婚证颁发给离婚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