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0:22
大家应该都非常清楚,最开始的时候官吏是一个合在一起的,但是在古代其实官和吏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毕竟在古代的时候,官吏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关系的,虽然权限和工作不一样。那么总的来说官和吏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虽然现代我们通常将“官吏”作为一个词语使用,但在古代“官”和“吏”却是有着显著区别的,简单来说,“官”有品级、有俸禄,是朝廷直接任命的“朝廷命官”,而“吏”则是隶属于官员的具体办事人员,官是梁柱、吏是瓦砾,官是主干、吏是枝蔓,官是虎狼、吏为爪牙。至于双方的关系,则更有意思,“官”与“吏”即相互依存,又相互算计,相互提防。
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随着世卿世禄制的逐渐崩溃,古代便开始逐步进入精英统治时代,大量士子通过自己的学识打动诸侯王,从而谋取一官半职,而其他同样拥有一技之长,却无法入朝为官者,便依附于这些官员,从事具体工作,在那个时代他们被称为“门客”,而“门客”其实就是早期“吏”的雏形。
一方面,官员需要吏员帮助自己处理具体事务,例如公文的起草、抄写,又如盗贼的抓捕、缉拿,再如税赋的催收、入库等等,可以说一任地方官能否做的安稳,能否做出政绩,很大程度源于吏员的能力水平和尽职程度。与此同时,吏员虽然有一技之长,但却要依附于官员谋生,毕竟他们可没有编制,薪水乃是这些官员们发放的。如此一来,双方便形成了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的关系。
另一方面,吏员由于多为本地人,因此不少吏员都与当地士绅豪强有来往,结党营私、损公肥私现象屡禁不止,账目上做点手脚,税赋上克扣一点,这种事情时有发生,而朝廷命官由于很多不熟悉具体政务,对于一些弊端遗漏根本注意不到,结果便是很多朝廷命官虽然自己没有贪污渎职,却往往因为吏员的贪赃枉法而遭受惩处。
其实,吏的产生非常早。战国时期,就有文字记录,《战国策·齐策》:“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说:“吏,治人者也。”而古代的“官”,也是用来治理人民的。事实上,先秦时候,“官”和“吏”是常常不分的。
《左传》:“王使委於三吏。”这里的“三吏”就是指三公,也就是“太师、太保、太傅”, 杜预注解说:“三公者,天子之吏也。”可见,“吏”的地位非常高。
《逸周书·大匡》:“王乃召冢卿、三老、三吏、大夫、百执事之人,朝於大庭。” 西晋孔晁注解:“三吏,三卿也。”三卿,也即司徒、司马和司空。虽然地位略低于三公,但是在朝堂上,也是很高级别的官员。
《史记·李斯列传》:“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这里的“小吏”是“小官”的意思。
《国语·周语上》:“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这里的“百吏”是指公卿以下的百官。
由以上可以看出,先秦时期,“吏”就是“官”,不论官阶高低,都可指代。所以它们的来源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世袭制,一种是按照军功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