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3 05:10
中国冠夫姓或者从夫姓,从本质上来讲是夫权婚姻的产物,也是男权社会的一大特征,而新中国成立后,男女双方的权益日益相近与平等,任何一种性别不能凌驾、奴役另一种性别,1950年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从夫姓或冠夫姓是指妇女结婚后不用本姓而改用丈夫的姓氏,我国取消冠父姓已经很多年了。
在某些族群中有入赘男子从妻姓的风俗,汉族从前也有入赘男子从妻姓的传统,在如今已经很少见。
当代社会人人享有与生俱来的人权,姓名权也是人权的一部分,每个人拥有自己姓名的权利是合理的。